全市各会员单位、旅行社及导游从业人员:
目前,四川省及攀枝花市正在深入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2026年3月以来,省文旅厅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启动了“雷霆”行动,力度空前。
为进一步规范攀枝花旅游市场秩序,维护“阳光康养地”的良好形象,保障游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协会特向大家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各旅行社要严格遵守《旅游法》,坚决抵制“零负团费”等不合理低价行为。不得以虚假宣传、低价诱骗等方式招徕游客。要明白“低价是泥潭,进去容易,上岸难”,一旦落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极易引发强制消费和服务纠纷。
(一)电子合同全覆盖:请务必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并全面使用2026版旅游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载明购物场所、停留时间、自费项目等关键信息,严禁使用“准星级”“豪华游”等模糊用语误导游客。
(二)严把用车关: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导游是旅游服务的灵魂,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请各位导游朋友务必做到:
(一)严禁强制消费:严禁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强迫、诱导游客购物,不得以“人头费”“返点”等形式收受购物店回扣,不得因游客不消费而甩团、甩客、辱骂游客或擅自中止服务。
(二)严禁擅自变更行程:不得擅自增减景点或压缩游览时间,将宝贵的游览时间变成购物时间。所有行程调整必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
(三)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导游(黑导)上岗,导游执业时要佩戴导游证,自觉接受执法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各旅行社及导游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整治力度极大,省上已明确将采取“刑事打击+行政追责”的双重手段,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请勿与未取得资质的“黑社”“黑导”“黑车”以及存在诱导消费、高额返点行为的购物店合作。
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各旅行社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如遇游客投诉,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切勿激化矛盾。对于被查实的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实行“首发必重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事导游和旅行社将面临高额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不是一阵风,而是持久战。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以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让来攀枝花康养度假的游客真正感到放心、舒心,共同擦亮攀枝花文旅的“金字招牌”。
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协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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