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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攀枝花市天音歌城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4年2月26日21时1分,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72号的攀枝花市天音歌城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登记簿》和《营业日志》,通过现场对当事人的询问,初步证实该场所从2023年11月8日后,就没有每天认真做《营业日志》的记录,执法人员在2月4日曾经提出了口头警告,但没有改正,遂立案调查。

  2024年3月22日,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任攀枝花市天音歌城立即改正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的行为,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2日                 

审核: 刘天华   责任编辑: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