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攀枝花构建烟火展演的建议》(第1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特色文旅IP,丰富活动形式”的建议
为丰富我市群文活动,利用烟火点燃节日氛围,2025年春节期间,在东区、西区分别开展了“攀枝花开•奋斗我在”元宵焰火三级燃放活动及烟火主题表演,包含舞蹈闪秀、喷泉表演、灯谜竞猜、新春游园、民俗体验、特色美食品尝、篝火狂欢等活动。火把节期间,全市举办53场次活动,包含彝族拦门酒、篝火祭祀仪式、非遗打铁花、篝火大狂欢等内容,吸引广大游客参与。今年,我局已争取到四川省第三届街舞大赛活动举办资格,拟在活动期间开展文旅、美食市集或非遗体验等,丰富市民及游客文旅体验。同时将持续挖掘攀枝花市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如傈僳族、彝族等,推动多场景的城市乡村文旅展演。
二、关于“加强宣传推广”的建议
上半年攀枝花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文旅宣传海报180期、宣传图文85篇、短视频363条,网络点击量过万视频约285条,“四川文旅厅”微信视频号共发布专题推介攀枝花文旅资源视频25条。我局将充分借助各官方媒体平台、攀枝花市文旅推介官和相关网络达人的社媒平台,继续加大对攀枝花市文旅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出不同主题的宣传视频,吸引不同客群。在焰火表演可实施的前提下,与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协会进行沟通,借助攀枝花市旅行社力量,对“文旅+展演+烟花”旅游线路和产品进行推广。
三、关于“提升安全保障”的建议
一是强化源头准入管控与打非治违整治。从布点规划、条件检查和证件核发三方发力,严格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现场安全条件审查,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网点,定期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培训考核,定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二是燃放烟花爆竹需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需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并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
四、关于“加强区域合作”的建议
一是加强与攀大丽香旅游圈的协同发展和区域合作,在2025年金沙江流域旅游联盟会议上分享发挥区域文旅资源优势、促进联盟平台共建共享共繁荣的相关建议。二是强化赴外推介,2025年开展赴外推介11次。搭借省级平台,参加西安丝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第十一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第六届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博览会等;围绕“暖暖花城·慢漫生活”主题,前往香港、北京、上海、成都、西藏等地开展城市推介。后续紧盯武汉、南京、东北、西北等气候差异明显地区,精准推介错季文旅康养游,持续推动与北京西城区、嘉兴、鞍钢工会等友好城市、协会、工会、国有企业合作。
感谢您对攀枝花夜间文旅经济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攀枝花文旅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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