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绿卡网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6年1月5日20时10分,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向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金福南街74、76号的攀枝花市绿卡网吧现场负责人熊兴蓝出示执法证件后进入场所核查情况,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发现有两名疑似未成年人,其中一人在17号电脑上网,涉嫌接纳未成年人,遂对其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6年1月30日,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川攀)文综罚字〔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攀枝花市绿卡网吧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日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3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