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乱象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攀枝花市公开征集旅游市场经营乱象问题线索。现将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不规范签订和不履行旅游合同行为。不签订合同、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合同中未载明购物场所、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等关键信息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行为。
(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包括未经许可经营、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擅自转团拼团、委托无资质主体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合理低价游”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导游执业不规范行为。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诱导购物、收受回扣,擅自变更行程、压缩游览时间、索要小费、兜售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旅行社未落实“五不租”制度。旅行社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签订车辆包车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反馈方式
(一)投诉热线: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12-12345;
(二)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2-2230810(东区人民街76号)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对线索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举报人请尽量详细提供线索的时间、地点、涉及旅行社或人员,请尽量保留合同、收据、行程单、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市文广旅局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四、温馨提示
游客、市民朋友们,组团旅游出行请选择已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6日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3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