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区)文广旅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年度我市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简称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我局承担全市艺术系列中级、初级职称,全市图书资料专业中级、初级职称,全市群众文化专业(含群众文化“双定向”)中级、初级职称,全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附件1:《市文广旅局中初级职称评审系列〈专业〉目录》)。
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上述系列(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
因暂不具备组建旅游工程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开展有关专业职称评审的条件,前期已将有关系列(专业)委托“四川省旅游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等进行评审,本次评审活动不包括上述系列(专业)(附件2:《委托文化和旅游厅评审中初级职称系列〈专业〉目录》)。
根据《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渠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
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和具有独立评审权的单位,可委托代为评审,须提供委托评审函。东区、西区、仁和区委托对其所属区域内人员进行初级职称评审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向市文广旅局所属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米易县、盐边县委托对其所属区域内人员进行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向市文广旅局所属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旅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7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发﹝2023﹞53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48号)、《四川省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文旅规﹝2024﹞2号)、《四川省艺术系列动漫游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规﹝2024﹞3号)、《四川省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规﹝2024﹞4号)、《四川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作﹝2022﹞61号)规定的条件开展(附件3)。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个人操作及单位操作指南〈见附件4〉,也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8:00(逾期将无法提交)。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8:00(逾期将无法提交)。
(二)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应逐级审核。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8:00(逾期将无法提交)。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8:00(逾期将无法提交)。
(三)资料报送
纸质材料(含完整评审申报材料电子文档PDF版)集中报送,中评办现场受理材料。受理材料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8:30—12:00,15:00—18:30),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附楼201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6号)。联系人:赵杨,电话:0812-6607033。电子文档发至邮箱:553450134@qq.com。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主要流程如下:
同级评审(市直属单位):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评委会。
委托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受委托评委会。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为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程序参照前两项执行。
(一)创建业绩档案
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见附件5)。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选择攀枝花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申报人应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相关申报材料真伪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上传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逐级提交。
(四)主管部门审核
县(区)文广旅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对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提交至中评办(市文广旅局),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五)中评办(市文广旅局)复审
中评办(市文广旅局)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由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报送至市文广旅局。市文广旅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将复核通过材料分别呈送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中评委”)评审。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六)评委会评审
由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同行评议、召开职称评审会议等程序。
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5〕120号)文件要求,推行全面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申报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准时参加答辩,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答辩结果由中评办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七)公示、审核确认、发文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和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http://wglj.panzhihua.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不含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委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评办(市文广旅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同时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由市文广旅局统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委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广旅局将评审结果函告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资格文件、职称电子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按照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宣传,做好政策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将新文艺群体及旅游工程、文化旅游经济、彩灯艺术、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五类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重点,因暂不具备组建旅游工程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开展有关专业评审的条件,应有针对性的宣传解读、政策引导、堵点疏通等,并了解掌握评审需求,主动对接沟通,委托省级有关高评委会开展评审,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发展。
六、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申报人在报送评审纸质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七、注意事项
(一)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号)规定办理(见附件7)。市文广旅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艺术等系列(专业)初级职称初定工作。中初级职称初定工作与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一并开展,同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中开展线上资料审核。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三)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评审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违规取得的职称全部撤销。
(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五)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个人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由其提交至同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评前审核。
(六)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七)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不再保留、退还。
(八)评审材料归档。职称资格确认文件下发后,及时领取完善签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存入申报人所在单位文书档案,1份存入个人档案。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后果自负。
(九)职称证书办理。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或登入PC端“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
(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12—3350291)。
(十二)请申报人及时扫码加入“攀枝花文广旅职称工作群”QQ群,以便后续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全市艺术等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doc
附件3: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中查阅,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
附件7: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等.zip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