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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填报表》(2020年6月)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06-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攀枝花市醉爱娱乐厅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0402MA65LK6698           邹小兵 身份证 511011********7815     (攀文广旅)罚字[2020]第2号 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攀枝花市醉爱娱乐厅在2020年4月22日2时11分至2时38分,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然在营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警告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参照《四川省文化(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川文旅发〔2020〕6号)第26项第一目(初次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认识态度较好、主动终止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攀枝花市醉爱娱乐厅警告的行政处罚。 0     2020/5/15 2020/5/30 2025/5/30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1510300MB1860483P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510300G5194872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