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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3-08-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动“四个倾力打造”,全面落实建设“文化强省”和“文化强市”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软实力”,建设区域文化高地,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特制定攀枝花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回顾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取得的成绩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绩突出

  强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整体完成,建成了全市4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352个村文体活动室,352个农家书屋,明确132个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职责,规范运行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到村,县(区)、乡(镇)、村三级文化网络全面建成。完成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攀枝花分中心的建设任务,市、县(区)、乡(镇)、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建设基本完善。市文化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地书香新农村家园工程”获文化部第十五届“群星奖”项目奖,米易县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攀枝花讲坛”成为全省“文化惠民”知名品牌,市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二)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步伐加快

  着力促进攀枝花大剧院、攀枝花中心图书馆、攀枝花博物馆等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文化工程的建设收集、提供理论依据,营造舆论氛围,启动攀枝花大剧院等重点文化工程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土地选址、项目功能设计、资金落实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市歌舞团改扩建一期工程,市图书馆升级改造工程,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馆维修工程,大田会议纪念馆灾后修缮工程。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重大突破,着重构建了一批普及性、综合性功能兼备的文化娱乐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各片区和各县(区)的文化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指导县(区)和相关部门逐步建立社区文化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一批惠及广大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和特色文化活动阵地。

  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攀枝花影城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完成,硬件设施及放映收入位列全省地市之首,成为首批四川省文化产业示范单位。攀枝花艺术大厦已投入使用,建成仁和区苴却砚文化产业园区,仁和区影视商业大厦已完成置换搬迁工作。

  (三)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举办了庆祝建市45周年文艺演出系列节目,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大型群众文艺演出,攀枝花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等庆典活动。“民族文化”、“移民文化”、“创业文化”、“大笮文化”、“迷昜文化”、“迤沙拉文化”、“漂流文化”不断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节庆群文活动和民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惠民取得突破,完成2131电影放映任务,实现“文化下乡”到“文化在乡”的转变。广场群众“大家唱、大家跳”、社区艺术节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美术、书法、摄影、舞蹈、音乐、民间工艺品等作品多次在国家、省级各类赛事活动中获奖。

  (四)专业艺术创演影响扩大

  全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共完成艺术创作400余部(件、首),其中获国家级奖3个,省级奖73个,市级奖22个,演出场次达800余场,实现演出收入400余万元。小品《起名》获“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优秀入选剧目,《城里好不好》参加“振兴川剧二十五周年纪念活动暨第十二届振兴川剧汇演”,荣获新剧目奖、导演奖等10个奖项,市艺术剧院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获荧屏奖。市文艺创评室完成创作评论、编辑出版等工作。

  积极参加对外艺术交流和重大文化活动。大型新编神话剧《白蛇传》及折子戏专场应邀赴新加坡参加“新加坡2006年度国际艺术节”演出,实现对外商演和戏曲艺术团体出国文化交流演出“零”的突破。文艺演出《山花烂漫》参加中央电视台“中国魅力城市”评选活动魅力展示。完成了《攀枝花歌曲集》第五集的征集、编辑工作。组织承办了攀枝花市“双创杯”第四届戏剧(曲)小品比赛展演活动。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引进,初步形成了编、创、演艺术门类多样,人员结构趋于合理的专业艺术创演队伍。

  (五)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新跨越

  攀枝花市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文物工作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普”工作扎实推进,1568处文物点验收合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全市有省级保护名录4项,市级保护名录2项,传承人代表7人。组团参加第一、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充分展示了攀枝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明文化个性和独特文化魅力,“大田板凳龙”、“苴却砚雕刻技艺”等成为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六)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文化产业有所发展

  “十一五”期间,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日常监管,大力查处娱乐、音像、演出、书报刊、印刷、网吧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共组织出动执法检查12000余次,检查全市音像、电子出版物、报刊、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店等经营单位9600余家次,处罚各类违规经营行为630余家次,罚款110万余元,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2万余册,非法音像制品18万余碟,并进行集中销毁。与公安、工商、城管协作配合,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形成健康、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有力维护了全市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达到1170余家,其中,娱乐场所248家,音像店241家,网吧172家,演出场所1家,演出经纪公司1家,电影院1家,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217家,报刊型内部资料32家,复印打印单位215家,印刷企业41家,公开发行报刊7家,从业人员逾万人。初步形成工艺美术、影视传媒、舞美制作、出版发行、文化休闲娱乐、文化旅游、节庆会展、艺术培训等八个产业门类。

  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开发稳步推进,已建成攀枝花文化商品市场、攀枝花影城、苴却砚等文化产业园区。攀枝花影城被授予首批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单位。仁和区苴却砚文化产业园区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

  新闻出版与版权业初具规模。到2009年底,全市新闻出版物发行业总资产14075.96万元,年度销售产值18833.23万元,从业人员2034人,5家印刷企业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

  (七)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全面完成攀枝花新华印刷厂和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等文化企业的改制任务。推进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在撤销原攀枝花市歌舞剧团•攀枝花交响乐团,攀枝花市京剧团、攀枝花市川剧团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攀枝花市艺术剧院,核定编制198人,实行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公益性演出的新机制。完成了电影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工作。

  二、文化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努力改善。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效益发挥不充分,文化生产力需进一步解放和提高;二是财政投入不足,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三是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缺乏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四是文化人才流失,优秀人才断档,文化发展后劲不足,城市特色文化品牌缺失。

  “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四个倾力打造”和“文化强市”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在建设,坚持文化创新,全面把握加快文化建设的着力点,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的凝聚力,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提高全市人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区域文化高地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应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相协调,要不断巩固文化发展阵地、拓宽文化发展方向、提升文化交流形象、增快文化发展步伐,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实现以经济建设带动文化发展、以文化发展促进经济建设的双赢局面。

  (二)坚持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原则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配套力度,按照“科学论证、系统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抓好市、县(区)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财政资金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比例,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单位,购买文化产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尤其是加大对县(区)、农村文化、社区文化的投入和项目支持力度。

  (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以城乡文化建设均衡化、合理化为目标,以“三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为突破口,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工作机制和服务内容方式创新,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步伐,不断增强攀枝花文化发展软实力。

  (四)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牢固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更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改善文化民生为重点,以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为重心,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攀枝花文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市、县(区)、乡(镇)和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三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文化品牌建设取得成果,文化产业取得发展,完成攀枝花博物馆(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攀枝花大剧院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把我市建设成为文化设施完备,文化功能突出,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郁,文化服务普及,文化权益均等,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影响广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效运行机制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规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启动“社区书屋”建设,强化社区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建立社区文化服务网络。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文体活动室的配套建设,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市、县(区)“两馆”建设任务,开展精品文化阵地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县(区)申报“全国文化先进单位”。

  ——打造基层站点,建设群众文化品牌。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60%以上的基层文化站点全部达到市级标准,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跃上新台阶。每年打造20个(农村10个,街道社区10个)标准示范站(室),培训、辅导20支基层(农村10支,街道社区10支)群众业余示范性表演队伍。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坚持把群众广泛受益放到群众文化工作的首位,进一步探索公共文化服务运行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开展重大节庆群文活动和民俗文化活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打造“全民读书节”、“攀枝花讲坛”、广场群众“大家唱、大家跳”、社区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品牌项目。坚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延伸,逐步解决农村文化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文化馆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创作工作。文管所、图书馆提高馆藏文物、图书的利用率和社会效益。全面完成县(区)、乡(镇)、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组织引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建设社区书屋133个,社区报栏2000个,不断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建设。积极探索书屋管理的长效机制,及时补充更新农家书屋的出版物,提升服务水平,扩大社会影响。

  (二)推动文化重点工程设施建设

  分步启动“攀枝花博物馆(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攀枝花大剧院”、“攀枝花中心图书馆”、“攀枝花演艺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各县(区)在2015年前建成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

  ——攀枝花博物馆(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

  攀枝花博物馆(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功能满足攀枝花历史沿革、大工业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文物及工艺美术等展示需求。

  ——攀枝花大剧院

  攀枝花大剧院定位为乙级中型多功能专业剧场,能满足歌剧、话剧、戏曲、音乐和其他综合性演出要求。

  ——攀枝花中心图书馆

  攀枝花中心图书馆按国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设计建设,提高馆内现代化技术装备、数据库和自动化、网络化建设标准。

  ——攀枝花演艺中心

  把攀枝花演艺中心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基地。功能满足区域性中心城市群众文化活动、各种文艺表演、艺术作品展示、艺术培训(辅导)、艺术讲堂和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赛事。

  ——县(区)设施建设:东区重点抓好攀枝花文化体育公园、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炳三区科教文化集中发展区、沙坝汽车主题文化产业带和攀枝花市公园动漫主题公园建设。西区重点抓好文化产业园、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演艺厅、展览馆、电影放映厅等建设。仁和区重点抓好影视商业大厦、苴却砚产业园区、苴却砚文化艺术城、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米易县重点抓好县文化艺术中心、文化小广场、迷昜文化墙、迷昜群体雕塑建设,完善新山傈僳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盐边县重点抓好大笮文化博物馆、主题文化广场、文体中心、国胜茶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三)推动艺术创作生产全面繁荣

  进一步解放艺术生产力,激发创作热情,创演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完成全市重大文化活动的策划展演工作。“十二五”期间,创作完成各类舞台艺术作品400部(件、首),年均不低于80部。继续实施艺术精品战略,力争在省及国家级“五个一工程”奖项,国家“文华奖”、“梅花奖”及中国艺术节申报评选中取得好成绩。继续做好“送文艺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送戏下基层进社区”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公益性专项演出工作。在坚持政府采购公益性演出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商演比重,实现演出收入提高目标。开展文艺创作、培训、研讨活动,完成各级(型)剧本创作评选任务,办好《攀枝花文化》季刊。

  (四)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十二五”期间,力争申报成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抓好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馆、大田会议纪念馆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攀枝花大工业文化遗产城的申报工作,探索建立重点文物保护专项基金。

  (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进一步发掘、整理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继续打造“米易县新山傈僳族约德节”、“阿署达彝族打跳舞”、“大田板凳龙”、“迤沙拉谈经古乐”等地方特色文化品牌,按批次公布市级“非遗”名录,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做好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鼓励支持各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建立专项保护资金并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六)培育优势文化产业,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以贯彻《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契机,以文化资源为信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突破,逐步形成一批主导产业、发展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文化产业年产值逐年递增。到2015年,初步建立市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政策体系健全、效益逐步显现、具有攀枝花特色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提高全市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大发展。

  以培育优势文化产业为重点,以扩大产业规模、提高社会贡献率为目标,重点发展文娱演艺、影视传媒、出版印刷、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体休闲、文博会展、信息网络、艺术培训等九大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规划独立成片的文化产业区域,构建移民文化、苴却砚文化、大笮文化、国胜茶文化、米昜文化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充分调研、论证,适时启动攀枝花文化风情一条街打造。

  通过吸引外资、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资产优化重组,建设3—5家具有相当规模和竞争力的中型印刷企业,推进小型印刷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实施建设包装印务及印刷物流配送园区,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印刷物流配送业。实施建设攀枝花市新闻网站,推动传统出版与互联网的互动融合。

  (七)规范市场管理,培育市场主体

  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形成“统一、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调整完善我市文化市场结构,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强化版权保护与管理,促进文化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在现有文化产品市场的基础上,用3-5年时间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在川滇黔交界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图书电子音像制品物流中心、工艺美术品交易中心等大型专业文化市场。依法加强对出版业、印刷业和发行业的监管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将工作逐步向社区延伸。强化版权管理,打击侵权盗版活动,继续稳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实现工作重心转移,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从“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服务文化”为主转变。建立高效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群众需要的新的文化服务方式。继续推进市艺术剧院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和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健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医疗等保险改革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不断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将推动文化大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文化发展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内容,注重并落实规划和政策衔接,切实推动各自辖区文化大发展进程。

  市、县(区)发展改革、人事、财政、规划建设、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创新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在推动文化大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有效保障推动文化大发展顺利实施。市、县(区)文联、工会、共青团、社科联、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运用各自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形成社会参与推动文化大发展的合力,营造有利于推动文化大发展的社会环境。完善督查制度,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及文化强市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督办。

  (二)落实文化发展政策

  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社会保障、产业经营、投融资、资产处置、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保障性政策。充分利用文化经济政策优势,选准项目,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运用税费经济杠杆,搞好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文化产业项目的升级换代。充分利用文化经济政策,吸纳社会、个人资金捐资办文化,拓宽筹资渠道,全面推动我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三)完善文化事业发展投入机制

  政府投入是解决文化事业发展的主渠道,市级文化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市级财政总体预算安排解决,各级文化部门及文化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市、县(区)财政对文化经费的投入增幅不得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

  安排确定投入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固定基数,并逐年按比例递增。现已实施的各种文化专项资金,在固定基数之外由各级财政继续安排实施,并按照文化专项工作需要,安排新的文化专项经费。以市、县(区)财政投入为主,建立艺术精品创演资金、文化品牌扶持资金、特色文化发展资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等相关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投入机制,基层文化站点运行经费、维护维修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建立专项资金投入,并逐年递增。同时,从城市住房开发建设资金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部门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通过市场运作,广辟资金渠道,吸纳社会、集体、个人资金发展文化产业。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适应新要求的专业文艺队伍。形成艺术门类相对齐全、创作实力基本凸显、人才梯次结构合理、流动渠道畅通有序的专业文艺队伍。构建文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优秀人才培养培训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攀枝花市文化遗产智库。拓宽留才引智渠道,创新优秀人才激励机制,形成优秀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建设适应新任务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鼓励各类民间文艺队伍发展。在巩固现有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基础上,结合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合理优化人员结构,适当增加人员编制。

  建设优质高效的文化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着力建设优质高效的文化行政管理队伍。组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形象好”的文化行政执法队伍。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和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既熟悉文化业务又擅长经营管理的文化企业形象队伍。通过选拔推荐、集中培训、重点扶持的手段,培养一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造就一批企业家和行业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