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wlzc.tsichuan.com/,可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政策法规”栏查阅。
三、受理申报评审专业
2023年我局受理申报评审专业如下:
(一)艺术系列。
1.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四级演员、四级演奏员、四级编剧、四级导演(编导)、四级作曲、四级美术师、四级文学创作、四级舞台技术。
2.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演员、三级演奏员、三级编剧、三级导演(编导)、三级作曲、三级美术师、三级文学创作、三级舞台技术。
(二)图书资料专业。
1.图书资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员、助理馆员。
2.图书资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馆员。
(三)群众文化专业。
1.群众文化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员、助理馆员。
2.群众文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馆员。
(四)文物博物专业。
1.文物博物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馆员。
2.文物博物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馆员。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具体操作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使用说明”栏,网站首页“个人操作指南”),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翔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推荐材料主要包括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进行考核,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要及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上报,申报截止时间内未上报的将不再受理。
(三)逐级审查。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四)审核受理。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评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按具体要求)、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
(六)审查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网址:http://wglj.panzhihua.gov.cn/)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制作;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电子职称证书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核制作。
(七)委托评审。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和单位,可委托代为评审,须提供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委托函1份。各县(区)如需委托市级对其所属区域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向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评审结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委托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称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书面函告委托单位,由其自行运用评审结果,办理任职资格文件、录入职称数据、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2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五、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逐级审查截止时间。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24:00。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
(三)现场收件时间安排。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考试情况、年度考核、单位公示考核、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等。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职称评审系统。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若印证材料上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或曾经修改姓名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依据材料。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结果。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无须提供。
4.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及业务工作总结,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取得的成绩、成果,2000字以内。
6.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7.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扫描件。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个业绩扫描1个)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单位公示需在线上线下(线上主要指官方网站公示栏、公众号、微信或QQ工作群等;线下指单位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按单项分别出具红头文件作情况说明。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9.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情况,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10.公示情况。所在单位应按照《关于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攀职改办〔2007〕23号)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提供单位公示内容、单位公示照片、单位公示结果。
11.委托评审函扫描件。自主评审需委托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评审的单位,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1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签订《承诺书》。
13.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书面聘用协议书或聘用文件复印件,提供本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4份,均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结束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个人人事档案各留存一份。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申报材料》装订时以《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答辩
(一)答辩要求及对象。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二)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申报者请保持通信畅通,应参加答辩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八、申报审核要求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局初中级职称评审在原来纸质材料申报的基础上,同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 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中开展线上评审。请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时进行账号创建并登录系统。申报人按照时间节点和系统职称申报流程上传相关个人申报信息和申报资料,完成职称申报资料提交、修改等相关流程。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申报流程完成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初审后提交攀枝花市艺术系列、群众文化专业、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四个中只能选择对应的一个)进行参评资格审核。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按流程召开评审会议,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申报人可以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看评审结果。
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县(区)属及以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和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部门审查同意;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和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部门审查同意。
(一)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二)各方切实严格履责,把好职称审核关口。
1.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
2.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现实表现、业绩贡献、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复印件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推荐单位应在复印材料尤其是集体奖项复印件上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加盖公章。
3. 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人社部门撤销。
(四)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其中艺术专业的还须注明学科分类;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凡申报材料不齐、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凡属委托评审的,委托单位必须出具委托评审函(注明联系人、电话、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
(七)所有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途径报送:
1.各县(区)经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2.市级有关部门由本部门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3.市文广旅局直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4.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如属已实施人事档案代理情形,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审核;如属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情形,由工作单位推荐评审。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送,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
九、其它事项
(一)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若中级职称评审需要答辩,另收每人次60元)。由呈报单位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初审合格后再办理缴费。
(二)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材料报送地点: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209),地址为东区人民街76号,联系电话:,0812-3353990。
(四)附件在“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网址:http://wglj.panzhihua.gov.cn/。
由于今年初中级职称评审首次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同步进行线上申报,请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同步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流程操作,确保纸质材料和线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未在相应时间节点同步在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的,我局将不予收取申报人纸质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下属单位,以便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及时申报。
附件:1. 攀枝花市文广旅局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通知要求的各类表格等附件
2.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账号注册工作的通知
3.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单位、个人、专家)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
附件7:《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本).doc
附件2
20231107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账号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20231105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单位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