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文广旅局 发布时间:2022-10-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受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2022年我局受理申报评审专业如下:
(一)艺术系列。
攀枝花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内艺术系列3个专业类别,8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专业具体为:艺术表演类专业2个,分别为演员、演奏员;艺术创作类专业5个,分别为编剧、导演(编导)、作曲、美术(含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文学创作(含网络文学创作);技术保障类专业1个,为舞台技术(含舞台装置、化妆、道具、灯光、音响等)。
1.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四级演员、四级演奏员、四级编剧、四级导演(编导)、四级作曲、四级美术师、四级文学创作、四级舞台技术。
2.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三级演员、三级演奏员、三级编剧、三级导演(编导)、三级作曲、三级美术师、三级文学创作、三级舞台技术。
(二)图书资料。
图书资料专业下设 5个子专业: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阅读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古籍与民国文献保护、综合管理。
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主要指文献采编、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借阅服务、阅读指导、参考咨询服务等。阅读推广,主要指讲座、展览等各类读者活动策划组织,新媒体宣传推广等。信息技术应用,主要指技术开发、网络管理、系统维护、信息自动化管理等。古籍与民国文献保护,主要指古籍及民国文献的整理、修复、开发与研究。综合管理,主要指图情研究、业务辅导与社会教育、公共文化管理等。
1.图书资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员、助理馆员。
2.图书资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馆员。
(三)群众文化。
群众文化专业分 3个子专业,具体为:群众文化创作、群众文化研究、群众文化管理。
群众文化创作,主要指在群众文化艺术领域(含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文化创意设计、装置艺术等)开展的作品创作。群众文化研究,主要指公共文化领域重要课题、群众文化专业标准(规划、章程、制度、方案)等方面开展的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群众文化管理,主要指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组织策划、全民艺术(含非遗保护)普及、业务辅导、群众文化编辑、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项目调查挖掘和运用推广等。
1.群众文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管理员、助理馆员。
2.群众文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馆员。
(四)文物博物
文物博物专业下设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子专业。
文物博物馆研究,主要包括文物博物领域的基础理论、政策法规及管理、标准规划、应用技术领域的研究等。文物保护,主要包括文物修缮、修复、复制、拓印、监测、鉴定、保管、安全等;文物保护相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等研究与应用等。文物考古,主要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整理及研究,科技考古研究等。文物利用,主要包括陈列展示、教育传播、文创研发等。
1.文物博物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助理馆员。
2.文物博物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馆员。
三、申报条件
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50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0〕70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49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48号)印发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执行。
以上评审文件的详细内容可以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wlzc.tsichuan.com/)查阅或者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职称评审”栏查阅。
因文学创作评审基本条件正在修订,今年将参照《文学创作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见附件9)进行申报,破格申报、答辩等按《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办〔2021〕50号)执行及我市印发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四、申报方式
采取线下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按照申报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XX月XX日——XX月XX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
(三)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
(四)现场资格审查。单位经办人员或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评审材料和相关原件到市文广旅局进行审核。
五、申报评审材料
(一)单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放在“填报说明”页后、“基本情况”页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工作关系证明文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验印登记页复印件,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学习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文件)、破格推荐材料依照顺序放在评审表末页即“评审审批意见”页后,装订成册。经评审、审核批准后,市文广旅局、用人单位、个人人事档案各留存一份。
2.答辩论文5份。按要求需参加答辩的申报人,提供一篇任现职内公开发表或近期完成、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
(二)装订成册材料。
以下材料按照《中(初)职称申报材料目录》依序装订成一册,采用 A4 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1份,并提供pdf 格式的电子版: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除签名外,不得手填,照片处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放在“填报说明”页后、“基本情况”页前。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并按指纹印,不得由他人代签。
2.资格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最高学历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还需附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其他学历证书)。
(3)工作关系证明文件。非公有制组织人员、企事业单位外聘人员须提供书面聘用协议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录用文件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重新确认的(即在不同职称系列间转评的),还需附上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不需提供。
(5)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
请申报者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印登记页复印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文件 。
同级职称转评或首次评审的,提供 2022 年学时证书、证明;其他申报人提供近 3年(2020 年—2022 年)或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 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1 学时为 45 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 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相关学 习证明可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 者进修班;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 问等活动;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包括到教学、科研、 生产单位和工作一线实习、进修、实训等;出国、出境进修、 培训;接受学历教育或者攻读学位;经本单位认可的有考核的 自学成果;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 译文等作品。参加学习、培训、研修、学术活动、进修、接受 学历学位教育等,以实际学习的学时计算,旅途和休息时间除 外;自学成果主要包括学习笔记、学术报告、论文等,每千字计算为 1 个学时;正式发表出版的作品,每千字计算为 2 个学时;每年自学的学时和发表出版作品计算的学时累计不得超过 50 学时。
(6)破格推荐材料。被推荐人员属于破格情形的,破格申报人员需要填写报送两类材料。一是需逐级提交破格推荐报告,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再进入答辩及评审程序。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内容要符合川文旅办〔2021〕50号、川文旅发〔2021〕49号、川文旅发〔2020〕70号、川文旅发〔2021〕48号文件评审基本条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标准,进行专项说明。如属于直接申报情形的,须逐级提交直接申报推荐报告,审核、评审程序参照破格情形执行。二是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哪项申报条件,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反映本人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专业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情况,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
5.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申报初级专业职务的,若无年度考核表,可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具体要求按照申报系列对应的《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业绩成果条件。本人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完成的报告、政策建议、方案等,按评审基本条件要求提供鉴定意见书等佐证材料。
7.学术成果。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按照申报系列对应的《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业绩成果条件。所选著作、论文应与本人申报专业密切相关,并确属本人创作的作品(注:申报初级的除外)。论文需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论文原文复印件。著作需附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主要章节复印件。
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若涉及合作课题或项目的,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
8.公示材料。含单位公示内容1份、公示上墙照片1份、公示结果证明1份,以上材料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属委托评审的,需提供委托评审函1份。市文广旅局直属单位不需要提供,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委托,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直接委托,县(区)部门由县(区)人社部门委托。
(2)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在申报评审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在聘任时自主确定。
六、材料申报要求
(一)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人、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复印件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推荐单位应在复印材料尤其是集体奖项复印件上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加盖公章。
(二)县(区)文广旅行政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如“同意推荐”。
(三)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关于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攀职改办〔2007〕23号)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所有材料均采用A4幅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他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印章需为鲜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六)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职称系列,并须注明子专业分类;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七)所有申报材料及《一览表》须按下列专业进行分类排序:
1.艺术
2.图书资料
3.群众文化
4.文物博物
(八)所有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途径报送:
1.各县(区)由县(区)文广旅局统一报送。
2.市级有关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3.市文广旅局直属单位由本单位统一报送。
4.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如属已实施人事档案代理情形,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审核,经县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职改办)逐级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区)文广旅局报送;如属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情形,由工作单位推荐评审,并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文化旅局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送。
凡申报材料不齐、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凡属委托评审的,委托单位必须出具委托评审函(注明联系人、电话、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
(九)除注有“原件”材料袋外,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七、答辩
(一)答辩要求及对象。破格晋升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越级晋升;跨职称系列申报)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须进行答辩。
(二)答辩内容。主要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
(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参加答辩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参加答辩人员,需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监测体温。
八、其它事项
(一)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若中级职称评审需要答辩,另收每人次60元)。由呈报单位在市文广旅局人事科初审合格后,到市文广旅局财务科办理缴费。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计算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6号(攀枝花宾馆旁),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209、201。评审工作联系电话:廖老师0812-3353990,李老师18687265022。
(五)附件在“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网址:http://wglj.panzhihua.gov.cn/。
(六)请相关单位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所属单位,以便于工作人员按时申报职称。
(七)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八)为方便后期工作联系,请各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加入攀枝花文广旅职称工作群(QQ群号:468306646)。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