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广电 视听四川”发展成果系列展设计搭建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广电 视听四川”发展成果系列展设计搭建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数量:1项
采购内容:“智慧广电 视听四川”发展成果系列展设计搭建
项目实施地点:攀西科技城 市图书馆一侧二楼
项目限价:人民币9.6万元以内(不含9.6万元)。项目参选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内容的所有含税费用。
二、展览展示区设计搭建内容
“智慧广电 视听四川”发展成果系列展览展播展示策划、搭建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展台装饰、AI、VR展台定制、LED大屏拆装、展台线路铺设、现场整体气氛营造等涉及该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在10月31日前实施完成,在智慧广电发展大会闭幕前全程保障。(详见附件清单)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广告、装饰相关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申请;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参与比选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即提供密封好的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6号)广电事业科。
五、比选文件内容和要求
(一)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广告或装饰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本项目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价函。
(三)比选文件份数及要求:比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装袋,封面附上单位名称及比选项目名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四)针对本项目实施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区效果图、针对招标内容的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工期安排、施工过程中的应急预案等)
六、比选程序和方式
(一)有参加比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9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办法。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召开比选评审会议,根据比选单位提供报价、方案、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初步确定为中选候选人。比选评审会议结果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比选结果公布。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比选结果在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杨忠
联系电话:13908141023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清单明细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入口处氛围营造 |
1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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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门、线路铺设、会标横幅等 |
2 |
桁架 |
324 |
米 |
|
|
桁架搭建拆除 |
3 |
KT板画面 |
150 |
平方米 |
|
|
|
4 |
门楣喷绘 |
48 |
平方米 |
|
|
|
5 |
桌椅(包含套子) |
12 |
套 |
|
|
租用 |
6 |
专用展位桌椅 |
6 |
套 |
|
|
租用 |
7 |
展位造型1(地面) |
2 |
套 |
|
|
L转角造型 |
8 |
展位造型2(地面) |
1 |
套 |
|
|
|
9 |
展位造型3(地面) |
1 |
套 |
|
|
L转角服务台 |
10 |
展位造型4(地面) |
1 |
套 |
|
|
中间直播间 |
11 |
展位造型5(地面) |
1 |
套 |
|
|
圆形造型 |
12 |
展位造型6(地面) |
1 |
套 |
|
|
圆形造型 |
13 |
展位造型1(顶部) |
2 |
套 |
|
|
外围圆弧 |
14 |
展位造型2(顶部) |
1 |
套 |
|
|
圆环 |
15 |
展位造型3(顶部) |
1 |
套 |
|
|
里面圆圈 |
16 |
广告发光字(顶部) |
4 |
套 |
|
|
|
17 |
顶部框架 |
1 |
套 |
|
|
|
18 |
专用展示柜定制 |
3 |
套 |
|
|
定制 |
19 |
地毯 |
72 |
平方米 |
|
|
|
20 |
线路铺设 |
10 |
套 |
|
|
含10个点位市电、网线、光缆、交换设施等 |
21 |
LED大屏搭建 |
20 |
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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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面积确定、含搭建、拆除、成品保护及广电大会演示配套设施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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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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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70分 报价得分3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施工工期安排;2.施工安全、质量方案;3.施工人员安排;4.展示区效果图(提供承诺函);5.施工过程中的应急预案;6.展览期间人员、技术保障。方案优的为41-50分;良的为31-40分;一般的为21-29分;差的为1-20分;不提供的为0分。 |
50 |
主观 |
方式方案 |
文件规范性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5 |
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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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类似项目业绩指:广告类或装饰类。 注: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15 |
客观 |
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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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
响应报价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比选投标报价)*30%*100 |
30 |
客观 |
报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