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旅游工程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我市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简称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旅游工程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我局承担全市艺术系列中级、初级职称,全市图书资料专业中级、初级职称,全市群众文化专业中级、初级职称,全市群众文化“双定向”专业中级、初级职称,全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
因暂不具备组建旅游工程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经研究,拟委托“四川省旅游工程专业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我市旅游工程等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委托评审系列〈专业〉见附件1)。申报人员范围、申报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艺术、旅游工程、图书资料、文化旅游经济、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BW〔2024〕209号)文件要求进行(见附件6)。
根据《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渠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
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和具有独立评审权的单位,可委托代为评审,须提供委托评审函。东区、西区、仁和区委托对其所属区域内人员进行初级职称评审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向市文广旅局所属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米易县、盐边县委托对其所属区域内人员进行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向市文广旅局所属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8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4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见附件2)。详细内容也可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栏查阅。
(二)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评审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违规取得的职称全部撤销。
(三)存在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撤销违规取得的职称,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或转评、确认同级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四)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六)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个人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由其提交至同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评前审核。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按照职称评审改革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请有职称申报需要的个人和单位及时完成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账号注册申请工作,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及单位操作指南见附件2,也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网上申报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各级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15日18:00。
(三)纸质资料报送
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中评办现场受理材料。受理材料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9日(9: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附楼201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6号)。联系人:赵杨,电话:0812-6607033,0812-3353990。电子文档发至邮箱:553450134@qq.com。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主要流程如下:
同级评审(市直属单位):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评委会。
委托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受委托评委会。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为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程序参照前二项执行。
(一)创建业绩档案
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见附件3)。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选择攀枝花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申报人应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相关申报材料真伪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上传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逐级提交。
(四)主管部门审核
县(区)文广旅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对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提交至中评办(市文广旅局),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五)中评办(市文广旅局)复审
中评办(市文广旅局)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由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报送至市文广旅局。市文广旅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将复核通过材料分别报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中评委”)评审。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六)中评委评审
由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审会评审等程序。
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110号)要求,推行全面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申报人应保持通信畅通,准时参加答辩,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答辩结果由评委会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七)公示、审核确认、发文
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和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http://wglj.panzhihua.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不含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委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评办(市文广旅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同时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由市文广旅局统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委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广旅局将评审结果函告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资格文件、职称电子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信息。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1.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学历信息。学位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如在学信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现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文件及聘任文件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
4.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若无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不填。
5.工作经历。根据工作单位按条填写。
6.学术成果。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报告等),提供封面、扉页、目录、重要章节内容等(请勿整本上传)。
7.业绩成果。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个业绩扫描1个)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单位公示需在线上线下(线上主要指官方网站公示栏、公众号、微信或QQ工作群等;线下指单位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按单项分别出具红头文件做情况说明。
8.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提供申报前规定年限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材料。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9.考核情况。最低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情况复印件。
10.考试信息。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上传用人单位是否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作要求的说明。
(二)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4—2)。表中翔实填写申报人的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业绩,所有应填项的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清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内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作关系证明材料。提供书面聘用协议书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推荐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由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
5.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6.政治思想和工作总结。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见附件4-6)。适当陈述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要求真实客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专业严谨,须本人手书签名及日期。
7.公示情况材料。提供单位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应对照评审基本条件逐项提供工作业绩印证材料)、单位公示照片、单位公示结果。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印章。
8.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9.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委托函(见附件4—4)。
(三)其他材料
经组织考核合格并同意推荐的人员,按《2024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专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送审名册》(见附件4—1)样表造册(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盖章,名册须按专业、级别排序,交A4纸质表格1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除评审表外,所有评审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1册(封面见附件4—7)。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其中艺术专业的还须注明学科分类;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材料未按要求整理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县(区)、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其他事项
(一)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号)规定办理(见附件5)。市文广旅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和中级职称初定材料审核与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一并开展,同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中开展线上资料审核。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文化旅游系列(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选择申报相应的系列或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
(四)资料下载。有关附件可在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网址:http://wgxj.panzhihua.gov.cn。
(五)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六)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不再保留、退还。
(七)评审材料归档。职称资格确认文件下发后,及时领取完善签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存入申报人所在单位文书档案,1份存入个人档案。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后果自负。
(八)职称证书办理。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或登入PC端“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
(九)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申报人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812—3355102)。
请申报人及时扫码加入“攀枝花文广旅职称工作群”QQ群,以便后续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 文化旅游系列(专业)职称专业目录
2. 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
3.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4. 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及材料等
5.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等
6.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艺术、旅游工程、图书资料、文化旅游经济、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0日
2. 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
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3.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pdf
BW〔2024〕193号: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doc
4. 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及材料等
5.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等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pdf
6.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艺术、旅游工程、图书资料、文化旅游经济、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6: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艺术、旅游工程、图书资料、文化旅游经济、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高级职称(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