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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攀枝花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文广旅局     发布时间:2021-04-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1年2月3日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议和3月3 日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题培训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我局草拟了《攀枝花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28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规划与资源开发科电子邮箱。提出意见和建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附件:《攀枝花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0812)3364050

  电子邮箱:469974421@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6号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5日

 

        

攀枝花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1年2月3日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议和3月3 日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题培训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落实全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推动涉改镇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不断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丰富产品供给、规范管理服务、壮大人才队伍,推动建设美丽富饶新农村。

  二、重点任务

  (一)配合文旅厅制定《涉改镇村旅游规划导则》。按照文旅厅进度安排,推进《导则》制定,加强改革后乡村旅游思路变革和布局优化指导。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二)推进涉改镇村乡村旅游道路建设。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推进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建设,力争实现涉改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通达四级及以上公路。完成时限:2025年。

  (三)加强涉改镇村配套服务设施“旅游化”改造。对具有旅游发展条件的涉改镇村,指导撤并后留存的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旅游化”功能改造。对涉改乡镇提升建设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指导旅游厕所和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指导培育改革后乡村旅游新产品、新品牌。指导涉改镇村整合资源、完善管理、打造产品、培育品牌,积极创建“天府旅游名镇”“天府旅游名村”。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五)推动改后乡村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基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涉改镇村建立“文旅能人库”。根据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乡村旅游人才培训的安排,组织好纳入全省乡村文旅能人库的带头人参加开展文旅能人培训;在日常开展的旅游产业发展、旅游服务技能等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纳入全省乡村文旅能人库的带头人参加培训。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举办涉改镇村乡村旅游带头人培训班。帮助涉改镇村培训乡村旅游带头人,在日常开展的旅游产业发展、旅游服务技能等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纳入全省乡村文旅能人库的带头人参加培训;根据涉改村乡村旅游发展需求,适时组织相关专题培训。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下

  成立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旅游工作推进组,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强自然资源规划、交通、农业农村、旅游等部门的统筹,确保涉改乡镇“多规合一”,有序建设。

  (二)加大保障力度。要加强对涉改镇村规划指导、配套设施建设、人才培训等的支持。指导涉改镇村积极申报省级有关专项项目资金。

  (三)加大督促考核。将本项工作纳入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总体考核,市文广旅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现场指导和检查,每月收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审核: 向东   责任编辑: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