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丨《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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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均等化享有为基础、智慧化发展为方向、多元化供给为动力、制度化保障为根本,积极探索通过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科学适用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构建“大视听”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具有攀枝花市特色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设施建设标准化、服务管理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化、财政保障标准化总体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面、适用性显著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广泛应用,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保障更加有力、效果更可持续,实现全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9个有”目标,人民群众“听好广播、看好电视”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助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标准引领、均等发展。
(三)重心下移、便民利民。
(四)多元一体、共建共享。
四、试点范围
以县(区)为责任主体,在东区、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开展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7月—11月)。
(二)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0月)。
(三)总结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六、建设内容
(一)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智慧广电赋能,实现建设标准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智慧化、供给多元化、保障制度化,提升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能力、本地广播电视节目供给能力、广播电视服务保障能力、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广播电视由户户通向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转变,由受众向用户、由“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
(二)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技术标准、内容标准、运维标准、服务标准、岗位标准”六大标准体系,制定服务管理、服务种类、服务网点、服务质量、服务时限、服务资费等方面的标准,实现县级有机构、乡镇有网点、村有代办点、户有广电管家,管理有制度、服务有标准、运行有平台、经费有保障、绩效有考核“9个有”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指导监督考评。
(三)加强队伍建设。
(四)鼓励探索创新。
八、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解读人:广电事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812-334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