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文化艺术中心职能简介。
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广旅局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024年,市文化艺术中心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结合我市“建设区域文化高地”的要求,围绕重大主题和民生需求,制定了具体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好文化下乡、下基层、进厂矿、进学校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千方百计地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围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强国复兴有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等内容开展演出活动,努力创排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大力组织开展“戏曲进校园”和“戏曲进乡村”“阳光花城音乐会”“周日剧场”“高雅艺术进校园”、乡村文化振兴等专项公益性演出活动,全年完成60场以上公益性演出市级目标任务。
2.继续努力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四川艺术基金或其他专项资金的支持,力争在2024年启动音乐剧《一路钒花》的创排,为2025年攀枝花市建设60周年献礼。
3.积极参加各项专业赛事和展演,力争优异成绩。
4.贯彻执行文艺院团改革有关精神,落实市文化艺术中心的事业单位分类,力争划分为公益一类,在编制、人事、财政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更加突出公益性,进一步激发我市专业文艺院团活力,更好地开展好专业文艺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
5.继续抓好安全、维稳、防邪、综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化艺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5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36万元。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205.3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70.0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减少18.3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205.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5.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20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36万元,占20.29%;项目支出1758.00万元,占79.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5.3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5.3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5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5.3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70.0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减少18.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58.00万元,占79.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36万元,占20.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8.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47.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离退休医疗费补助及离退休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7.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9.6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378.85万元、医疗补助费30.83万元。
公用经费37.68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7.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74万元(包含党建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4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2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4年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项目,涉及预算1758.00万元。主要包括:
1.根据攀府函〔2012〕50号文有关规定,按照攀财政〔2018〕218号《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文化艺术中心定购经费的请示》规定,市财政每年核拨1688.00万元项目人员经费(改制定额补助),保证市文化艺术中心在职人员的工资、公积金及各类保险。
2.单位公用经费由收入的房租、演出等税后收入约70.00万元上缴财政后,以项目(改制成本支出)的形式返还给单位作为基本公用经费,财政不再单独核拨。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文化艺术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文化艺术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758.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758.0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