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 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 3 -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一)落实旅游业公共服务发展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开展本市旅游公共服务工作,协助推进区域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
(二)实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维护和管理,发布相关旅游公共服务信息。
(三)负责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引导旅游咨询站(点)的布局、设置和管理,开展旅游咨询服务。
(四)实施旅游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市场对接的服务平台与信息机制,加强旅游公益性服务。
(五)负责旅游从业者教育培训服务。
(六)负责文旅产业投资促进服务、项目推进服务及统计工作。
(七)负责攀枝花宾馆42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加大我市旅游人才培养力度,将进一步深化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性,在体制、管理、服务和思维方式上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协调完成省文旅厅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及培训任务,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等培训。
(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及职能。落实旅游业公共服务发展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开展本市旅游公共服务工作,协助推进区域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实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维护和管理。
(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工作。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配置建设需求,根据目前运营的旅游咨询情况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建议增设或重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四)投资促进服务、项目推进服务及统计工作。完成文旅产业投资促进服务、项目推进服务等相关工作。组织各县(区)完成各项旅游产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
(五)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相关工作。落实退休人员各项政策、待遇和各项服务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4个。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08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97.0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97.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9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28万元,占99.73%;项目支出0.80万元,占0.2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97.0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0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0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54万元,占44.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占47.46%;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占4.07%;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占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内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5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及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款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缴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7.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0.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3.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退休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32万元、津贴补贴4.06万元、绩效工资56.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万元、住房公积金12.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0万元及离退休人员支出101.86万元、医疗补助费3.36万元。
公用经费2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61万元、邮电费0.39万元、差旅费4.89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福利费1.47万元、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30万元(包含党建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
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0.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费补助以及烈士褒扬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