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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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广旅局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023年,市文化艺术中心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结合我市“建设区域文化高地”的要求,围绕重大主题和民生需求,制定了具体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好文化下乡、下基层、进厂矿、进学校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千方百计地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组织开展“音乐会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乡村”“阳光花城音乐会”“周日剧场”等公益性演出,全年完成各类公益性演出60场以上。
(二)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复排京剧折子戏4个,复排川剧折子戏4个,复排小品(小戏)节目4个,进一步强化经典节目储备。
(三)继续加大“三线精神”精品剧目创作,在川剧《此心安处》、京剧《浩然成昆》的良好基础上,组织完成音乐剧《一路“钒”花》的剧本创作,唱好三线大戏“三部曲”。
(四)努力拓宽经费渠道,争取盐边县委、县政府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与市文艺创评室合作,组织创排创演音乐剧《雅砻江水天上来》,并以该剧代表攀枝花市参加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展演,力争获得四川文华大奖。
(五)积极参加各项专业赛事和展演,力争优异成绩。
(六)贯彻执行文艺院团改革有关精神,落实市文化艺术中心的事业单位分类,力争划分为公益一类,在编制、人事、财政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更加突出公益性,进一步激发我市专业文艺院团活力,更好地开展好专业文艺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0个。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化艺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8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69万元。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153.6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79.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1688.0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153.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3.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15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69万元,占21.62%;项目支出1688.00万元,占78.3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3.6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79.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1688.0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3.6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8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3.6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79.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1688.0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88.00万元,占7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69万元,占21.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23年预算数为1688.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55.9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及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9.7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5.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9.23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74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19.69万元、生活补助357.00万元、医疗补助费10.80万元。
公用经费36.46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7.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包含党建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28.52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4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2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文化艺术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文化艺术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688.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688.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费补助以及烈士褒扬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