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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文广新局、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台:

  省委、省政府和省广播电视局已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工作纳入全省民生实事予以推进,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72号)《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广办发〔2020〕2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攀枝花市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完成广播电视民生实事任务。

  附件:攀枝花市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9日              

  攀枝花市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保障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既是民生实事工程,也是脱贫攻坚任务。为做好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户户通工程升级后的运行维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视听权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72号)《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广办发〔2020〕2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攀枝花市广播电视民生实事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听好广播看好电视问题,以均等化享有为基础,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试听权益。

  二、目标任务

  保证全市已建4282个自然村广播电视工程、43个乡(镇)广播站、362个村级广播室、地面数字电视系统、应急广播等已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长期稳定安全运行,确保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

  三、组织管理

  (一)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达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工作任务,负责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确保全市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财政部门。负责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的安排落实、拨付和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四、资金保障

  (一)补助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的通知》(川办发〔2016〕72号)要求,参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川财教〔2012〕44号)标准,结合我市广播电视工作实际,补助标准如下:

  1.广播“村村响”:每个乡(镇)广播站每年补助2000元,村级广播室每个每年补助1000元。

  2.电视“户户通”:每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点每个每年补助1200元。

  3.地面数字电视地方服务平台、市级发射台:70万元。

  4.市应急广播:20万元。

  (二)资金来源。

  1.市广播电视台:相关运行维护资金由市财政补助。

  2.三区:由市财政负担35%,区财政负担65%。

  3.两县:扩权县(盐边县、米易县)由县财政自行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按比例落实好地方应负担的运维经费,确保广播电视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是确保工作进度。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实施方案、资金拨付进度、运维机构(第三方)、4本台账(维护、维修、安装、销售)、基础信息等相关文件资料。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情况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川广办〔2019〕97号)文件要求,做实做细广播电视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