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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2015-01-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4年,市文广新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攀枝花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的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职能转变,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共文化服务、行政执法、行政审核、政策法规、基础信息等方面努力满足群众需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年,我局通过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攀枝花公众信息网、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注重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和依法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45条,其中概况信息12条,规范性文件5条,工作动态信息314条,人事信息6条,规划计划4条,行政执法信息32条,其他信息72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在攀枝花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网(http://wgxj.panzhihua.gov.cn)及时公开信息。

  (三)重点公开信息

  1.推进行政审核、行政执法公开。通过公开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同时公开行政审批目录、行政执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2.主动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我局主动公开了文化服务机构、演出经纪机构、互联网文化单位、电影放映和文物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修定了《攀枝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全面,同时确保信息安全。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局办公室指导和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二是严格信息发布程序,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三是对本系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业务培训。

  3.扩大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我局不仅通过网站公开政务信息,而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对群众承诺的民生工程事项、党的群众路线整改事项等均由媒体向社会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努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由于没有专职人员,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兼顾的工作比较多,工作繁忙,对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等方面还不够。今后,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