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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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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进入领导信箱(局长信箱),请您先阅读以下提示:

  1、“领导信箱(局长信箱)”栏目受理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范围内涉及的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符合信访条例和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投诉受理范围的投诉请求事项。

  2、您的来信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您在写信时,请注意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文明用语,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旅游投诉请求应当具备事实依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4、“局长信箱”栏目不受理广告宣传类信件。

  5、写信请一事一投,如果重复投信,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

  6、写信后请留下您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对无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实的信件,将作无效信件处理。

  7、对超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件,我局将无权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