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好公共信息评价结果切实加强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5-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文广旅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近期,国家发改委组织国家信用信息中心和大数据机构对全国 26978家旅行社(其中涉及我市 21家)公共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用好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切实加强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信用〔2019〕8号)文件和市发展改革委对信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为净化市场,改善营商环境,压实我市旅游行业主体责任,精准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合理利用评价结果,切实做好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报旅行社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国家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我市旅行社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市参加信用评级的21家旅行社,其中良9家,中12家,差级0家。请各县(区)旅游局将评价结果通报到本辖区内各旅行社,推动县(区)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旅行社有力实施信用监管,评价结果为中级别的旅行社进行重点关注,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及早排查、发现和排除隐患,避免出现差级情况。
二、加强信用指导培训
请各县(区)旅游局加强本辖区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帮助旅行社对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逐项梳理扣分原因,指导旅行社制定信用评价提升计划,邀请排名靠前的旅行社分享经验和做法等措施,提升全市旅游行业信用水平。
三、同步公示部分评价结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开设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示专栏,每月定期公示旅行社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优级的企业信息,对旅行社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良中级企业信息开放自查询,对首次评为差级的企业信息暂不公示,如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差级即行公示。差级企业信息公开期限一年。我市信用中国(四川攀枝花)网站也将开辟对应专栏,同步公示我市的旅行社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县(区)旅游局要认真组织实施旅游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督促旅游企业增强合规经营、守信践诺和诚信自律意识,积极通过履约整改和信用修复,提升信用水平;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要将旅行社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旅行社从业人员日常培训计划,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市旅游执法支队要将旅行社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日常检查工作中,督促旅行社提升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