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14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25
  • 发布日期:2020-01-24
  • 文  号:攀办发〔2019〕97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攀枝花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攀枝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结合工作实际,就推进我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契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我市乡村文化旅游振兴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通过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的多项措施,构建起完善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保护和传承,特色文化旅游活动形成品牌效应,乡村旅游业成为优势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收入实现275亿元,构建起旅游增收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发挥文旅融合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乡村文旅设施提档升级,加强乡村振兴阵地建设。

  1.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强全市38个乡(镇)、349个村文化设施建设,设置率达到100%。乡(镇)设多功能厅、图书室、培训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有室外活动场地。村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文化广场。公共文化活动阵地配备图书、报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枢纽作用,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各公共文化活动阵地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每周免费开放时间市、县(区)文化馆不少于42小时,市、县(区)图书馆不少于56小时,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少于35小时,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24小时,所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均实现无线Wi-Fi全覆盖,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及意见反馈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

  3.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严格遵循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加大三国文化诸葛南征路线、米易挂榜清真寺、西祝寺、刘家印子房等保护利用,继续做好迤沙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力争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坚持保护和开发有机结合,加强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加大对迤沙拉村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居和乡村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力度,对有重要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和民族特色村镇,逐步申报列入各级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名录,编制保护利用规划,结合当地旅游发展需要,做好开发,实现保护利用相统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完善乡村旅游配套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公路、慢行道、停车场、标识标牌、汽车加油站等交通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已建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载工作,加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等厕所配套建设,加强10个特色康养村厕所建设指导。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打造乡村文旅活动品牌,搭建乡村振兴展示平台。

  1.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文化下基层”文化惠民活动,“送文化下乡”每年不低于60场,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鼓励专业文艺院团与农村文艺队伍开展对口帮扶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文艺队伍的艺术创作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将市级“全民读书节”“市民讲坛乡村行”等品牌项目引向基层,开展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车、流动博物馆等流动文化服务。通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讲座等公益文化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发挥农村文艺骨干作用,加强农村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结合培育特色百佳文艺团队工作,鼓励支持成立各类农村文化团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抓好乡村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进一步挖掘整理乡村文化遗产,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加强对濒危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申报,鼓励支持各级传承人因地制宜地开展传习活动,培养传习人群,确保文化传承后继有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继续开展“迤沙拉谈经古乐”“笮山锅庄”“大田板凳龙”等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在学校普及“非遗”知识,传授技艺,使非遗保护传承薪火相传。通过举办“约德节”“火把节”等民族特色文化节庆活动,让苴却砚雕刻、盐边油底肉、国胜茶、米易红糖等非遗项目与市场接轨,把丰富的非遗资源转化为“文旅结合”的特色优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3.强化乡村旅游宣传营销。一是实施智慧营销。充分利用旅游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和相关媒体宣传推介乡村风俗、美景、美食和游览线路等,提高乡村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开展节庆活动。结合中国乡土文化、时令节气、民俗节日等,以攀枝花地方特产、地域文化为主题,以乡土乡情为依托,举办苴却砚文化节、石榴节、桃花节、索玛花节、约德节等观赏或体验型节庆赛事活动。三是制作宣传品。广泛采集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产品、图片和资讯,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族宗教委

  (三)推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创新乡村振兴发展模式。

  1.抓好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一是打造苴却砚文化区。规划引导好苴却产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苴却矿产资源,开发特色苴却产品,推进中国苴却砚文化旅游区建设,平地镇、大龙潭乡建设苴却砚文化区。二是打造文化风情街区。打造三线文化教育产业园等一批文化风情街区项目。三是打造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新山傈僳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红宝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一批文化生态区建设。四是打造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积极培育和扶持农村特色艺术品、旅游演出和基层演出等市场,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茶文化、酒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促进农村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休闲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2.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开展品牌提升,全力实施“5115”工程。一是结合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打造红格、平地等文旅特色小镇,充分发挥小镇的聚集作用。二是抓好金家村、迤沙拉村、中心村、新山村、贤家村、古德村、联合村新龙社、阿署达村、昔格达村、禹王宫村等10个特色康养村建设,发展村落旅游产业和民宿经济,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农民收入增长,保护并发扬乡村民俗文化。三是推进米易新山梯田、颛顼龙洞、格萨拉等景区提档升级。启动颛顼龙洞4A景区提升改造,海塔世外桃源、普威绿野花乡、芭蕉箐枇杷水乡、仁和莲香布德、迤沙拉等申创3A景区,力争到2022年全市3A级及以上景区达10个。四是深度融合发展农文旅,创建田园综合体、省级示范休闲农庄、农业主题公园、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特色业态经营点、旅游扶贫示范村等系列品牌。五是打造系列具有文化特色的乡村酒店、客栈、民宿、农家乐、自驾游(微)营地等,力争到2022年全市三星级及以上宾馆和民宿达10个,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六是推出攀枝花—格萨拉—泸沽湖、攀枝花—新山—颛顼龙洞—西昌及“遇见仁和”等特色乡村生态旅游示范线路,将沿线村落“以点连线”,形成乡村生态旅游黄金走廊。七是争创天府旅游名县。2019—2020年期间,米易县全力争创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盐边县全力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仁和区启动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乡村文旅人才建设,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活力。

  推进乡村基层文旅队伍建设。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建设文化高地的基础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站(文化辅导员)专兼职人员,强化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文化专干培训班,从乡镇(街道)、村(社区)推选基层文化专干、辅导员进行轮换培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力度,建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立市、县两级传承人数据库,实施濒危民间文艺传承人保护计划。围绕“以产业培育人才,以人才推动产业”目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培训,优化乡村旅游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是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切实履职尽责,合力推进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在土地、税费、行政审批等要素保障环节上,要充分用好国家、省、市、县(区)的土地流转、土地整治等政策,通过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土地复垦等办法,保障乡村文旅项目建设用地,支持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滩、森林等资源开发乡村旅游。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各县(区)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问责问效。建立动态跟踪、定期评估、督查通报的工作制度,确保乡村文化旅游振兴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解读关联:http://wgl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1524786.shtml

审核: 刘天华   责任编辑: 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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