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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国音乐学院违规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4年7月30日、8月1日,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新丰路88号海德堡商业14-40号附1号的攀枝花市东区欧一亚琴行、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726号附1号的攀枝花市声海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负责人不能出示该场考级活动的备案资料,遂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中国音乐学院组织以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处罚。其行为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规定。

  2024年10月14日,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参照《四川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文化部分)》序号89,作出(川攀)文综罚字〔2024〕第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音乐学院: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审核: 刘天华   责任编辑: 王继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