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03-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机关各科室: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分工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为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
各承办科室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办理工作的要求,从讲政治、聚民意、转作风、促发展的高度,按照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把办理工作抓深抓实。要将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首届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区域文化高地和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我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要求
(一)做好沟通工作。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执行“办前、办中、办后” 的“三见面”沟通联系制度,加强与建议代表和提案者的沟通交流。办前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明确建议提案的设想和意图;办中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相关工作,组织好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活动,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办后及时报告办理成效,增进代表和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理解和认同,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办理方向出现偏差。每次沟通后做好书面记录,留存相关信息和照片等资料。
(二)做好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应以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态度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当下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年内能解决的问题,立即制定方案并按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年内不具备解决条件,已列入规划或可以纳入规划解决的问题,应当陈述原因,介绍有关规划工作情况。涉及多个部门且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要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充分采纳会办单位意见,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及时报局领导协调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向上沟通汇报,并及时向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或单位通报协调沟通情况。避免“重形式、轻内容”“重答复、轻落实”“重主办、轻会办”的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对建议、提案内容逐条办理,不得向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反向提建议。
(三)做好答复工作。各承办科室为办理建议提案答复的责任主体,要牵头汇总会办单位答复意见,逐条书面答复建议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初步答复函件形成后,应征求建议代表和提案者意见,答复意见要提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正式答复函件需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同意,杜绝出现笼统含糊和答非所问等情况。答复意见必须以正式公文行文,文本格式规范,要件齐全。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提案,要陈述理由,必要时应引用政策法规依据、研究论证的结论。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提交局办公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日常管理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将按照相关考核细则逐项考核办理落实情况,各承办科室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台账。各承办科室应建立办理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内容、年度任务、进度节点和完成时限等,并按照办理计划积极推进办理工作。于3月25日前将《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提交局办公室上传办理信息系统。
另从4月起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需提前到临近的一个工作日)将月办理工作推进情况提交局办公室上传办理信息系统。
(二)及时沟通联系。各承办科室于4月20日前完成与代表委员的初次沟通见面,于4月24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沟通联系情况记录表》及相关资料提交局办公室上传办理信息系统。
(三)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各承办科室应于6月18日前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并征求代表和提案者的意见,完成正式答复函件相关审签流程。
(四)送达答复意见。各承办科室应于7月30日前将答复意见送达代表和提案者,并提交局办公室同步上传办理信息系统。
(五)信息公开和工作总结。各承办科室应在9月10日前完成答复意见,并提交局办公室在门户网站公开。于8月28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提交局办公室汇总,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市委目标绩效办。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8日